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

本文对国际结婚所需要的“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”的详细内容进行解说

什么是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?

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是证明当事人具有国际结婚条件的文件。

提交结婚登记的手续因国家而异,请向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确认。

日本人的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在法务局签发,但在办事处无法发行。因此要到“法务局分局”或“户籍所在地的市区町村政府”申请。

如果您居住在国外,可到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手续。

非本人不可办理,因此不能代办。

在法务局及分局取得时

为防止不正当获取,故不支持邮寄。

所需文件:

  • 户籍誊本(有效期一个月内)
  •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(驾照/护照等复印件)
  • 印章(个人印章可)
  • 申请书(在窗口领取)

由于有时不能在当天内发行,所以请注意时间提前申请。

如果有当场无法及时处理的情况,会给申请者一张“兑换证”,凭此证再到法务局领取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。

如果事前准备好回邮信封和邮票,也会有邮寄给申请者的情况。

在市区町村政府取得时

可以在政府机构发行,但根据伴侣所在的国家不同,可能需要法务局出具的文件。

相反,也有要政府机构出具指定的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的情况,请提前咨询伴侣所在国家的大使馆以及领事馆。

所需文件:

  •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(驾照/护照等复印件)
  • 申请书(在窗口领取)

在法务局及分局不收费,但在政府机构要收取300~400日元的手续费。

在大使馆或领事馆取得时

因国家而异,有些国家可以提前邮寄文件资料,到访时接受正式申请。这种情况下可以立刻拿到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。

所需文件:

  • 户籍誊本(3个月内发行/复印件可)
  • 本人身份证明文件(驾照/护照等复印件)
  • 申请书(在窗口领取)
  • 未婚妻(夫)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(官方文件/复印件可)

所需文件因国家而异,因此请务必提前确认好。

需要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的理由:

请注意,这与市区町村政府出具的“单身证明书”不同。

婚姻条件具备证明书上记载了外国人配偶的信息。

也就是说,“未记载对方的相关信息”的证明书即是单身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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